2005/10/25 | 零伍年拾月贰拾肆日。
类别(心情志) | 评论(11) | 阅读(69) | 发表于 18:35
我爱上一个男人。
似乎过了很久,又似乎只是一瞬。
可是我觉得自己的爱已经绵延到那么那么广阔的地步了。都已经开始茫然,或者麻木。
想到一个场景,他正对夕阳,那些橘色的光线就好象流水一般穿越过他白茫茫的僧袍。有一些孤独的样子,有一些苍茫的样子。然后他金色的头发随着风飘扬起来,满满的太阳味道,美好得让人瞬间便觉得,是如此地幸福了。
他站在世俗的最前端仙风道骨着,美丽,叛逆。见佛弑佛,见祖弑祖。目无一物,不被任何东西所阻挡。
这是他的人生信条,之后不久便成为了我的人生信条;也包括他,也包括他与其他三个男人趾高气扬的那段流浪,这些都成为了人生信条。缺一不可。
他有一把左轮手枪,子弹五发,名叫升灵枪。
后来那便成为了我的名字。我用这样的方法来联系我与他之间微薄的一相情愿的关系;以此证明,他是我爱过的第一个或者说是最爱的一个男人。
我把自己的名字献予了这场爱恋。
现在还会回想当初那段对于他爱到近乎发狂的日子。时间这么长,似乎一切都平静下来了,也似乎还没有;或者又开始发狂了吧。
不过这些并不是重要的。


之后又淅淅沥沥地爱着,爱过很多人,懵懵懂懂。
一路这样爱下来,有些已经渐渐淡却,有些越发浓郁。他却是例外,我无法评论。究竟是更爱了,还是根本就不爱了,我一直不知道。
就像现在,我也只不过是一下子想到了那样的场景而已。他白衣金发,紫色妖异的瞳孔,站在山冈上,风从他的身体穿越过去。那样冷清的孤傲的男人。
其实这个场景我曾经想过很多次,后来渐渐就少了。今天突然又猛烈地想起来,跟从前的每一次都一样,详细到一根眉毛,一缕发丝。
他就站在那里,却是我穷尽一辈子都无法到达的地方。他就算不动,我也不可能追得上。
只是他那样朗月清辉地美丽着,美丽到我突然就想要哭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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